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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凤求凰(1 / 2)





  湖心亭中,唐百衣正心情不错地边揉着面团边听着铮铮悦耳的古琴曲。

  亭中,锦衣华服的男子,端坐抚琴。

  轻勾慢捻抹复挑,弦音铮铮,时而激昂时而婉转,像是有无数将士入阵般恣意!

  兰陵王入阵曲!

  唐百衣揉捏出一个公鸡造型,拍了拍绿豆粉。

  御晗之的姿容算是上等,加上周身冷峻严厉的气度,和雍容华贵的矜持,更是给他平添几分锦靴朱门的风流雅韵。

  有种朱门名仕的风度。

  一张长琴,衣摆敛起,衣袂挥动,铮铮琴音在湖心亭中绕梁,荡在碧波荷塘间,更是有种如诗如画的美感。

  唐百衣欣赏了会儿,觉得很是不错,揉面团时又抬起脸多看了眼。

  然而,就是这一眼,和御晗之四目相对。

  唐百衣忍不住啐了口,这弹琴还能东张西望?走神?

  就是这么一张望,琴音突变。

  从铮铮入阵曲,转为低低吟唱般的轻抹上挑。

  悠扬如诉的琴声像是凤求凰般的低吟浅唱,带着如琢如磨的倾诉幽情。

  “这首好听。”唐百衣实话实话。

  一声轻哼。

  “凤飞翱翔兮,四海求凰。无奈佳人兮,不在东墙。将琴代语兮,聊写衷肠。何日见许兮,慰我彷徨。”

  古曲应和着古风的歌声,在一个男人口中唱出,更具有独特韵味。

  唐百衣一愣。

  若是没有记错,这首古曲应当是凤求凰。第一句是,有一美人兮,见之不忘。一日不见兮,思之如狂。

  这首曲是司马相如热恋时写给卓文君情诗,但这两人相传并没有太好的结局,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啊。

  一曲结束,唐百衣很是捧场地拍了两下手。

  只是客气捧场,没有其他含义。

  御晗之双手抚下,停住颤弦,依旧倨傲地抬起脸,等待。

  男人都是要自尊的生物,这般等待,不就是为了夸奖嘛!

  唐百衣揉了揉鼻子,发现这一习惯性动作让自己脸上沾了点面粉,但再揉,只能越沾越多,只能作罢。

  于是,唐百衣抬起一张沾了面粉的脸,捧场笑道,“好听!特别好听!”为了加重语气,想了想加了句,“咱们穷山村里没御二爷这般的文人雅士,若御二爷到咱们村里弹琴,不知有多少大姑娘前仆后继。”

  夸男人有魅力用什么比喻最管用?

  用大姑娘的倾慕之心最管用!姑娘越多,越年轻,越美!男人的虚荣心和自尊就能得到强烈满足。

  然而,御晗之下一句话让唐百衣没了脾气。

  “唐姑娘,你呢?”

  唐百衣顿时气结。

  夭寿啊!这是什么人妻情结!那么多村里大姑娘他没兴趣,偏偏问自己一个有夫之妇!

  唐百衣想了想,为了堵住面前男人有些炽热,又有点威胁意味的犀利眼神,轻咳道,“咱家夫君倒是也懂些音律。”

  这句话没说满,直接把沐珩扛了出来继续做挡箭牌。

  你问我你弹得怎么样,有没有得我心?

  我只能回答我有夫君,他也会点音律。

  这样的迂回作答,若面前男人再听不懂,就是流氓!

  可惜,御晗之不是听不懂,他也不是君子。

  锦靴踏出。

  唐百衣猛地后退一步,“大哥,后面是池塘,有点危险。”

  “别动。”暗哑的嗓音。

  一只大手伸出,温热的指腹抹过少女脸上沾染的面粉,留下一股男子熏香的淡雅香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