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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不妥协(1 / 2)





  “臭小子,你竟然敢骂我是畜生!”大妈被气的咬牙切齿,恼怒不已。

  “骂你?驴可不会骗人,我可不能这么羞辱驴。”王可冷笑一声,言下之意你还不如畜生。

  大妈脸色有些难看,正面目狰狞的准备继续骂,被王可挥手拦住了。

  “要不赔钱,要不让这小子跪下,说别的没用。”

  “你有病吧,凭什么让人叫你爸?”大妈呸了一声。

  “呵呵,是啊,他可不是我亲生儿子。”

  王可眯了下眼睛,冷冷道:“他既然不是我儿子,我凭什么惯着他啊?”

  “他做错事,我又凭什么吃亏?”

  “而且就你这样子,还想让人尊老爱幼,做梦去吧,倚老卖老,社会的蛀虫!”

  “当我是冤大头啊?一般人看你们这么胡搅蛮缠确实就算了,但我可不会就这么放过你们。”

  王可非常直白的开始回击,开始质问和谴责!

  对于这种臭不要脸的人,他绝对不会低头。

  大多数人信奉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嘴里说着欠别人的总会还的,做坏事是要天谴的。

  王可见的多了,他可不愿这么自我安慰。

  很多作恶多端的人,不还是活的逍遥自在,与其等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报应,倒不如当时就怼回去。

  凭什么不讲理,还可以理直气壮的,凭什么好人就要受欺负啊!

  退让,只会让坏人更加的猖獗!

  “你!”

  大妈脸色铁青,哑口无言,王可一番愤慨之言,真是彻底拆穿了她。

  “怎么?还想耍赖啊,你以为法律真没办法,治理你这种赖皮吗?”

  王可冷着脸,拿出手机想要报警。

  他刚想拨通电话,就有早就接到消息的,执法者赶了过来。

  执法者简单了解了一下事情经过,走到了强横的大妈面前,拿出自己的证件表明了身份。

  直接道:“事情我都了解了,阿姨,这事的确是你们做的不对,没必要在这混淆视听,孩子弄坏了别人的财物,赔偿是应该的。”

  “按照我国法律,第117条规定,破坏别人私有财产,应该按照原价赔偿,况且你们还是有意为之,情节比较严重。”

  大妈已经有些慌了,但还是瞪着眼睛。

  “他这么小,怎么赔啊?我们没钱,赔不起,要不你把他抓走吧,现在就抓!”

  执法者微微蹙眉,指了指王可的车子。

  “阿姨,现在都是有行车记录仪的,所有过程都记录下来了,停车场也都是有监控录像的,还用去调一下吗?”

  “孩子承担不了责任没关系,但作为监护人,你要承担所有责任的!”

  我们执法部门,有权利对犯法者进行拘留,根据情节严重,配合与否,判处刑法。

  “所以,您还是坚决不赔偿吗?”

  “这样……这么严重啊。”

  大妈脸色惨白,这道理她何尝不清楚。

  哆哆嗦嗦了半天,大妈见自己真是不能耍赖了,态度缓和了许多,心有不甘的说:“行,我赔钱不就得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