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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4节(1 / 2)





  沈容意会过来,贤惠的说:“琯琯妹妹长得可真水灵,夫君有福了,暂时就让小鱼伺候琯琯妹妹吧,等进了京城,再给你买几个丫头。”

  司马冲天对沈容的安排非常满意,感激地说:“阿容,你真好!”

  可不是好,估计这世上没她更大方的正室了,天天让丈夫睡温柔解语花的小老婆,还不停地给丈夫创造偶遇小老婆的机会。

  司马冲天满意,但有人不不高兴。香儿冲进沈容的房间恨铁不成钢地质问道:“你……你怎么这么没用,又弄个狐狸精回来,你就等着吧,以后有你后悔的!”

  沈容淡淡地笑看着她:“香儿,你是不是忘了,你也是狐狸精之一哦!”

  香儿的脸刹那间变得煞白煞白的,羞愧、无地自容爬上了她的心头,她绞着手帕,恼怒地说:“狗咬吕洞宾,不识好人心,哼!”

  说罢,就气冲冲地跑了。

  沈容眯起眼打量着她的背影,目露深思。这个香儿,说治病她还真给自己治病,经过这段时间香儿的细心调理,沈容自己都能感觉到身体好了许多,私底下,她也看过名医,诊过脉,将香儿开的药方给名医看,名医也没看出问题,倒像是真的替她治病的样子。

  而且这段时间,她一直对司马冲天爱答不理的。沈容知道,司马冲天为了哄她,私底下没少送她各种讨女孩子欢心的小玩意,但两人还是没成就好事,这可真是奇了怪了!

  沈容垂下眼帘,摇了摇头。

  再多个女人,水果然更浑了。

  琯琯明显更漂亮,更讨男人欢心,又是不少男子追逐的花魁,新鲜还容易激起司马冲天的征服欲。接下来好一阵子,司马冲天晚上都睡在了琯琯房里,沈容没意见甚至还赞琯琯辛苦了,赏了她银子,让她自个儿买好吃的,补补身体,免得吃不消,香儿对此视若无睹,只是成天板着一张脸,可雪莲就没那么能忍了。

  因为在琯琯没来之前的一个多月,都是雪莲侍奉司马冲天。自己的恩宠陡然间被另外一个女人给抢走了,她怎么甘心?这种不满在到了京城分配院子时,琯琯的房子比她的更好达到了顶点。

  因为现在司马冲天还不是那个呼风唤雨的武林盟主,手上的钱财有限,京城又是出了名的房子贵,多少四五品的官员还没房子,都只能租房子住呢,司马冲天手里的钱也买不起一处大院子。

  但他现在有一妻两妾,还有一个准妾,管家,下人,零零总总加起来有二三十个,这么多人,太小的房子可不行。最后只能租了一处两进的房子居住。沈容自然是住正房,香儿,沈容给她安排在了西厢房,单独居住,因为这几个女人中,香儿是除了美色外,唯一还有其他价值的女人。琯琯正得宠住到了东厢房,而雪莲只能安排在院子北边角落的一处屋子里。

  雪莲住得最差,她不敢跟沈容比,因为被香儿抓过奸,面对香儿她总有种心虚的感觉,只能跟琯琯抢了。

  于是雪莲有好几天,都提前打扮好,在司马冲天回来的必经之路上候着,把他勾回房。一连几天,琯琯也窝了火,让小鱼等司马冲天,说自己身体不舒服。

  结果这小鱼一去,到了戌时都没回来,琯琯坐不住了,让另外一个丫鬟去找,最后在小鱼的床上找到了她,而她的床上还有一个人,司马冲天!

  琯琯气得把屋子里的东西都摔了,雪莲得意地笑了,笑琯琯偷鸡不成蚀把米。沈容知道这事,大手一挥,把小鱼也抬成了妾。

  这下好了,三个女人一台戏,雪莲看不惯琯琯,琯琯记恨小鱼让自己丢了脸,小鱼天天扮可怜,不动声色地给另外两人上眼药。时间一场,司马冲天也烦了,这些女人,怎么就不能像阿容一样省心懂事呢?

  只是阿容也太温柔太好性了,让小妾都爬到了头上,他一进主屋,小妾们过不了多久就会相继过来给沈容请安,还赖着不走。让司马冲天这最后一块躲清净的地方都没有。

  沈容嗑瓜子看戏,见火候烧得差不多了,对司马冲天说:“夫君,昔年我在闺中时,听父亲说过,宁王好武,年方弱冠就曾率大军破了北夷。他非常欣赏武艺高超的年轻人,夫君何不投于他门下,当今圣上无子,宁王乃其亲弟,在朝中威望甚高,将来前途不可限量,夫君择其为主,若有朝一日宁王荣登大宝,夫君可就是其嫡系一脉,何愁前途无期?”

  司马冲天正在发愁,朝廷重文轻武,他虽念过书,但到底没法跟那种出身诗书礼易之家,从小刻苦钻研之人相比。所以想通过科举进仕,机会渺茫,约等于无。

  沈容的这番话提醒了他,既然没办法考个进士,投入天子门下,那何不改弦更张,投资一个潜力股呢?而这世上确实没宁王更合适的人,因为宁王身份尊贵,还极重武艺。

  “多谢夫人提点,你可真是我的贤内助。我这就去找康伯,准备一份厚礼,明日去宁王府上拜会!”司马冲天兴奋地走了。

  沈容看着他雀跃急促的背影,嘴角悄无声息地弯了起来。

  宁王,就是前世司马冲天的老丈人之一。司马冲天的最后一位后宫是宁王府上的小郡主,小说中这位拖到二十岁才嫁人的小郡主以前眼光奇高,一直没看有看得上的丈夫人选,直到遇到了司马冲天,惊为天人,一见倾心,非卿不嫁,两人很快就谱写了一段被人传颂的动人爱情故事。

  但这只不过是作者的美化。再次回忆了剧情一遍,再联系宁王现在的地位和声望,沈容很快就找到了小郡主嫁给司马冲天的真相。

  三年后皇帝会找回流落在民间的皇子,并封其为太子。这下子宁王的处境就变得很尴尬,很不妙了,他过去的威望、功劳,如今都变成了一柄悬挂在他头上的催命符。

  面对皇帝、太子的猜忌和防备,宁王为表忠心,把女儿嫁给武林盟主就可以理解了,一来向皇帝表达自己没有结党擅权的心思,二来也能帮助朝廷招抚武林人士,进而掌控武林人士。

  说到底,不管是司马冲天还是小郡主都只不过是宁王的棋子罢了。不过司马冲天这样一个武林莽夫能娶到堂堂皇室郡主,在以他为主角的这本小说中,他是走到了人生的巅峰,功成名就。可若是换本以宁王或是皇帝、太子为主角的小说,那司马冲天不过是个两笔带过的配角而已。

  现在宁王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,一个有妻有妾,出身寒微的武夫胆敢觊觎、勾搭他金尊玉贵的宝贝女儿。

  呵呵,沈容有些期待司马冲天的下场!

  第71章 种马文原配

  翌日,司马冲天就换了一身紫色的华丽长袍,头戴白玉冠,腰坠青玉佩,捧着一个礼盒,打扮得风流俊逸的往宁王府而去。

  宁王府坐在在皇城西侧,占地面积极广,红墙绿瓦,朱漆大门,门口矗立着两只威风凛凛的石狮子,上首挂着一张镶金边蓝底的牌匾,匾上手书笔力虬劲的三个鎏金大字“宁王府”,端是威严肃穆!府门口还站着两排穿着头盔铠甲,拿着长矛,神情肃杀,让人望而生畏的侍卫,远远的,便是有路人经过,都避开他们。

  这排场,这气势,远不是武林中人能比拟的!

  抬头仰望着“宁王府”三个反光大字,司马冲天心中油然而生出万丈豪情!这才是好男儿该追求的人生,建功立业,光耀门楣,一人之下,万万人之上,果然,念过书的女子就是不一样,眼界、见识远不是那等小家碧玉和风尘女子能比拟的。

  “康伯,礼物拿来!”司马冲天整理了一下衣裳,伸手接过康伯手里的礼盒,大步往宁王府的门房而去。

  门房端详了司马冲天两眼,见是个生面孔,身后又只跟着个老头,鼻孔朝天,懒洋洋的问:“哪一家的,有帖子吗?”

  帖子?司马冲天上哪儿弄帖子去?他皱着眉,一拱手说:“在下司马冲天,求见王爷!”

  司马?京城里可没哪家高门世家姓司马。门房眼一瞥,收回了目光,不耐烦地问:“有帖子吗?没帖子就赶紧走开,别在这儿碍事,咱们宁王府可不是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的!”

  被个下人嘲讽阿猫阿狗,司马冲天的脸顿时涨得通红,握紧拳头,手指捏着咔嚓作响。

  可他实在是低看了门房,俗话说,宰相门前七品官,宁王府的门第比之宰相还要贵上好几分,门房狐假虎威,比普通没背景的七八品小官还威风。便是一些背景不深的中级官员,对他们也客客气气的。

  这门房颐指气使得很,听到他的捏手指的声音,不惧反笑,轻轻一挑右边眉毛,讥诮地说:“咋滴,还想在宁王府前闹事?”

  那轻蔑的眼神刺激得司马冲天额头上青筋暴跳。这几年,他一向顺风顺水,何时受过这等屈辱?便是江湖上威望颇高的神医谷也不敢这么对他,而现在随便一个仆人就能挑衅羞辱他!

  看出司马冲天已经在忍耐的边缘了,康伯赶紧上前,拉住了他,然后从袖袋里掏出一块碎银子,拱手间塞入了门房的手里:“小兄弟莫怪,我家庄主初来乍到,不懂规矩,多有得罪之处,小兄弟大人有大量,还请海涵。”

  掂了掂手里的碎银子,得了好处,门房好说话了一些,但还是那副高高在上的口吻:“还是你这老头会说话。”